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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南京市生态环境局】
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治气水平,落实江苏省最新制定的《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(DB32/T4455-2023)相关要求,根据《南京市涉VOCs排放实验室废气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有关部署,6月15日,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涉VOCs实验室排查整治工作视频培训会。全市高校、检验检测机构、研发机构、工业企业等涉及实验室的企事业单位,各派出生态环境局、街镇(园区)相关负责人近千人通过视频参会。
培训现场对《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相关要求进行专题解读,对《南京市涉VOCs实验室废气专项排查整治自查表》填报规范进行了明确,对区级核查要求逐一进行了讲解。同时,针对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大部分为活性炭治理设施的现状,此次培训还邀请专家讲授活性炭质量“四看一测”快速辨别方法。
会议指出:
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。全市首次开展涉VOCs实验室排查整治工作,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,全面摸排辖区内涉VOCs实验室数量,做到应纳尽纳,应管尽管。
二要行动上加快落实。各责任单位按照《方案》时间节点要求,加快推进各项工作,6月底前完成相关自查表格填报工作,8月15日前完成区级核查并形成问题清单,9月底前完成市级核查,12月底前全市涉VOCs实验室完成整治,确保废气排放符合《实验室废气污染控制技术规范》相关要求。
三要管理上强化帮扶。市局和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,既要做好组织协调、加快推进,更要强化帮扶和指导;对实验室管理要求加强宣贯,确保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做到标准懂、情况明;对不熟悉实验室废气治理的单位,主动对接,上门送政策、送技术,帮助其高标准完成整治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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